林口县林业和草原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本县林业配套政策、贯彻措施,并负责落实、检查。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林口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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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电话: 0453-3529136
地址: 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和平路10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本县林业配套政策、贯彻措施,并负责落实、检查。

(二)负责全县林业区划,编制全县中长期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和监督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协调全社会办林业;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负责木竹木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及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森林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检查指导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基层林业站及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

(七)负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管理,宏观调控造林、营林和多种经营的计划;指导、协调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林场生产经营管理;参与全县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八)负责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党务群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考评、奖惩等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会务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规章和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档案、保密、信访、综治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办文件;起草、修改全局性、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稿,对局发文件、材料负责审核;负责信息督查工作;负责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做好林业宣传工作;了解和掌握直属各级林业工作情况,收集编发林情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造林股: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股: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拟订相关地方性林业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木采伐、运输、林产品加工行政许可审批;负责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科技教育与产业科: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产业调控和行业管理,负责林业产业统计年报,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建设;收集和发布林业产业信息;承担林业龙头企业和优势项目的推荐及申报;组织林业招商、产业推介活动,承担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林业招商引资工作。

三、林草局领导信息

孙长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林草局全面工作。

宋祖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品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子邮箱:lydwfff@126.com

负责人:孙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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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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