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卫生健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牡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
机构信息
地区: 海林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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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电话: 0453-7117610
地址: 海林市朝阳街215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牡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参与拟订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普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于兹群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石宝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健康宣传股。

陈洪刚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财务审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顾玉麟  海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卫生应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牡丹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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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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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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