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林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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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453-7223188 |
地址: | 海林市英雄街219号 |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负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农村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提出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及属地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铁路、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韩 利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交通局全面工作。
宋兴海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海长收费所。
费世伦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公路管理股、公路养护中心。
谢文涛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运输管理股、法规和安全监督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所属运输企业。
电子信箱:hljtj@126.com
负责人: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