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 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埋、安全生产、地震防御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部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设10个内设岗位:办公室管理岗位、应急救援岗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岗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安全生产协调监督岗位、法规和宣传培训岗位、调查评估和综合减灾岗位、行政审批岗位,机关党建岗位。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王明珠 负责应急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俊峰 分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防火、防汛工作、办公室工作。
副局长:李 涛 分管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