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制定产业发展目标。
2.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
4.负责区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的评审、奖励和向上级政府申报奖励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
5.贯彻执行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落实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
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9.组织开展区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对外战略升级和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省内、市内各类经济信息;负责联系工业行业协会。
10.拟定全区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科技园区建设;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力度,提高全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
11.负责科协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社区科普活动。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兄弟区县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表彰、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继续教育、科技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参与科技政策、规章制定,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其它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指导乡镇科协开展业务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工作岗位
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岗位
投资规划工作岗位
中小企业及行业管理和信息化工作岗位
科技创新工作岗位
科学技术普及与协作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张大鹏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艾丽娜 分管科技、科协
副局长:刘明智 分管工业
负责人姓名: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