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5、负责全区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筛选确定区级重点项目及分解落实项目建设任务。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全区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及细则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具体考核评比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宣传工作。
6、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统筹谋划、管理全区重大项目工作,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水库移民安置协调和后期扶持工作。
8、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负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13、负责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岗位
国民经济综合工作岗位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岗位
振兴发展工作岗位
项目管理工作岗位
产业发展工作岗位
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岗位
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岗位
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岗位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梁喜波 负责发改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宋 琳 分管局办公室工作,联系全区各经济部门和乡镇。负责项目建设、项目督导、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联席会议等工作。对上负责科室大项目办、投资科、外资科、产业科、财金科、能源科。
副局长:康云昊 分管局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区党群各部门。负责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移民、信访、经济运行、物流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巡视整改、文字综合、国防动员等工作。对上负责科室办公室、综合科、规划科、体改科、社会科、环资科、高技术科、经贸科、国动办、仓储科、铁路指挥部、粮食产业科。
负责人姓名: 梁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