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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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3-5899683,投诉电话:0453-5899667; |
地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长安街58号西安区政府前楼507室、508室、509室。 邮编:157000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其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⑵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⑶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接受区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⑷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
⑸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项目和投资效益。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
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⑺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⑻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⑼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各项审计事项。
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6.组织、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业务培训。
7.参与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审计调研、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2.法规与审理科。监督检查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审计项目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3.综合计划科。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局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管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4.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组织对区直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长 :周忠海 负责审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 邓桂花 分管局内党务、营商环境建设、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局长交办的审计和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局长 : 蓝 昕 分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劳资、财务等工作;负责市局的沟通协调、局内审计宣传、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局长交办的审计和其他工作。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人姓名:周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