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区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
机构信息
地区: 爱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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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电话: 0453-5796837
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爱民区政府办公楼四楼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区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 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五)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统筹谋划、管理全区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负责全区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筛选确定区级重点项目及分解落实项目建设任务。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全区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及细则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具体考核评比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水库移民安置协调和后期扶持工作。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 承担区振兴老工业基地推进工作,负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十三)负责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区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区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经济合作促进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产业项目谋划、筛选、生成及推进工作,建立区级产业项目储备库。区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局谋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项目,策划、包装、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建设完善全区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招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岗位

国民经济综合工作岗位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岗位

振兴发展工作岗位

  项目管理工作岗位

产业发展工作岗位

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岗位

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岗位

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岗位 


三、领导信息

  关婷 局长、党组书记 负责全面工作。电话:5796760

  于慧涛 副局长 负责发改日常事务工作。电话:57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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