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富拉尔基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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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6:30 |
电话: | 0452-6864088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富区厂西街16号 |
一、单位概况: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林业和草原局,(简称区林草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职能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 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林 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 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
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 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 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 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
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 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 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 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 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 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 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 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景 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 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 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 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地方标准。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 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 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 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执行农村林业 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 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 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 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材 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 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 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请区应急管 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市、区级资金和国 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 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 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 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 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 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 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 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三、组织机构:无内设机构
四、领导分工:
局长兰天宇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