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网上办事大厅)
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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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2797503
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   邮政编码:161000
详细介绍

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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