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民政局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起草区政府规章草案,贯彻实施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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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碾子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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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6689792
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街334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起草区政府规章草案,贯彻实施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乡镇(街道)、村级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村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村级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确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乡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等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不设置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岗、社会福利岗、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岗、社会事务岗。
1.办公室综合业务岗职责包括:党建工作、区划地名、安全、信访、行政执法等综合业务。
2.社会福利岗包括:贯彻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岗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城乡基层政权民主建设,社会工作。
4.社会事务岗包括:婚姻、殡葬管理及推进改革工作,儿童福利及孤困儿童保障、关爱保护及救助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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