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林业和草原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
机构信息
地区: 铁锋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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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2511838
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街141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落实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参与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朱司祥局  长,负责铁锋区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

孟宪刚副局长,分管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工作。协助朱司祥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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