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拟订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规划以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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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2794311
地址: 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机关事务管理局 , 邮政编码:161006
详细介绍
(一)拟订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规划以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单位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维修等工作。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以及在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负责调配办公用房。负责集中办公区和指定区域办公用房物业、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平台。
(三)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领导同志的办公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住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评估工作。
(五)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领导及指定范围的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会议服务。指导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议服务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预算内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有关专项支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检查等工作。
(七)负责市直机关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市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以及在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上述单位的其他资产和其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调剂、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李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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