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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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2-2741305 |
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47号(市水务局705室) 邮政编码:161000 |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市级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九)负责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编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
市水务局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管理与改造,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作。
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与审批职责由市水务局划归市生态环境局。
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市水务局配合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供排水行业执法由市住建局委托市水务局执法,执法具体内容同时报市政府。
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由市水务局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张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