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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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 ; 13:00-17:00 |
电话: | 0451-57435909 |
地址: | 大通河大街西侧1000米 |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铁路和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安全、档案、政务公开、信访稳定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制股。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规划建管股。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网络安全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财务审计股。承担财务审计管理、会计核算、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和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安全监督股。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六)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常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