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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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电话: | 0451-57436812 |
地址: | 通河县大通河大街与203省道交叉口西北100米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政务服务中心及进驻中心(大厅)的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保密、安全、信访、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和行政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案件登记分析、分流转办、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承接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负责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负责重大影响案件督促检查、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拟订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监督考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承担县委、县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负责构建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负责人: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