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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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电话: | 0451-57427270 |
地址: | 通河县滨江大街北100米 |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大项目稽查。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内设机构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承接县发改局划转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局划转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划转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老干部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审计组违反国家规定起草的审计决定,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二)财金审计室。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省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组织审计县本级及县直各部门、直属单位、各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四)行政事业审计室。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五)经济责任审计室。负责对县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室。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七)信息计算机审计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全县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审计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和信息化项目绩效审计;负责对金融、社保等部门的大型数据库系统开展数据式审计及联网审计;负责组织全县审计系统的审计软件和管理软件的立项开发及应用的评审、推广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审计系统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邵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