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依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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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电话: | 0451-57223813 |
地址: | 依兰县依兰镇通江路453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商务工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落实科技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任务,负责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上级对口部门负责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
(七)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增效提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十三)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编制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四)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五)组织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协调指导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工作。
(十六)负责牵头组织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全县对外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智力引进工作。
(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信息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指导、协调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负责推进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和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组织实施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直销行业、再生资源回收以及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度。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进落实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对外技术贸易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业除外)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出境就业,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五)负责指导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促进工作。
(二十六)负责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业发展。
(二十七)负责推进全县对俄贸易和经济合作。
(二十八)牵头拟订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经济类开发区相关工作,推动改革创新发展。
(二十九)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十)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为研发活动和研发人员松绑助力。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道德风险管控,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减少申报要件。强化宏观管理,逐步将项目受理、评审、验收等具体过程管理工作委托给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
(三)工业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发展指导股)。
(四)商务综合股。
(五)改革和创新服务股。
(六)科技管理股。
三、单位领导
潘洪君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