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双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53110226 |
地址: | 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大街, 邮编:150100 |
哈尔滨市双城区工业与科技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一条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双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哈厅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哈尔滨市双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工业、信息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和科技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对口部门负责安排的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五)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参与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八)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组织编制全区科技与信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信息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区科技信息资源的配置,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负责全区煤炭、电力、铁路、信息行业的备案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企业使用省内非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项目核准和非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装备制造人才、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区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交电石化科)。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文秘、档案管理等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联系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管理,包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装备制造人才、信息产业人才及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情况汇总分析及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拟订区内电力行业规划,实施电力行业运行监督;负责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和监管备案;监督区内铁路道口建设协调工作;承担石化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能,拟订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煤炭准运的审核工作;制定煤炭行业近期调控方案,监测分析运行动态。
(二)经济运行科。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根据哈市制订的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了解企业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新增规上企业奖励资金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协调企业与信用担保部门进行质押融资;组织企业参加上市、挂牌、融资等培训;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企治乱减负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工业科研生产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全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军工民品产业发展。承担装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组织协调职能。
(三)产业政策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工业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负责全区食品工业、医药工业、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本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科技信息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等;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科技进步工作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保密、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工作;负责专利宣传培训指导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外国专家事务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科长4名,副科长2名。
第六条区工业信息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