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兴建街道办事处(网上办事大厅)
哈尔滨市平房区兴建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街工委主要职责 街工委作为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机构信息
地区: 平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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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1-86501666
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街15号
详细介绍

哈尔滨市平房区兴建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街工委主要职责

街工委作为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街道辖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或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人民武装等各项工作。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辖区领域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开展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6.承办哈经开区党工委、平房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统筹区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城市管理、组织协调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其具体职责是:

1.城市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为背街背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庭院和小区)市容环境卫生、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维护以及冬季清冰雪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单位庭院上述相关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评价;负责辖区内除市、区(含开发区)城管(建设)部门管辖范围以外道路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场摊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协调调动、督促检查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城中村”、“城边村”、“散居区”、城乡结合部等边缘地带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供热单位综合信用信息采集,并受托对室内温度进行现场测温;负责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负责对辖区内所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负责违章建筑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维稳听证、房屋征收信访稳控工作;协助爱卫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害防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保宣传、监督和违法排污行为的排查工作;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工作;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责。

2.社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居民委员会落实社会治安、维护稳定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做好保障房对象调查摸底、资格审核、使用监督及退出等管理工作;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庭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开展门牌号码编排、街路命名申报等工作;协助有关机关做好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开展抗灾抢险工作;按时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布置的各类普查、统计调查任务;指导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奖惩职责;受理和协调辖区居民信访事项;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会管理职责。

3.公共服务。做好社会救助、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慈善捐助等服务;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做好人民防空、防震、防灾、防汛、防火服务;扶贫帮困、为老敬老、帮残助残、侨务、民族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各项文体、康复活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按照居民的不同需求组织物业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信访代理服务;做好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组织开展低碳生活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民生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公共场所二手烟危害控制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职责。

4.社区建设。负责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搞好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加强社区固定资产、专项经费、服务设施的管理;依法参与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验收、接收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构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效率;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事宜;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

5.按照哈尔滨新区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承接哈经开区管委会、平房区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能。

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01666

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01666

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47968

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50278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联系电话:865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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