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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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6501475 |
地址: |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1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按市政府要求开展每个年度的扩面征缴工作。
(五)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六)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处理非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受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名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联系电话:8650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