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道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1-88944321 |
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3.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完善区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组织起草权限内其他税收政策调整意见,组织实施税收保障相关工作。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6.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8.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承担统计、稽核、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区直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剂等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划分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区财政局负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 邱玉龙 88901700
一级调研员 王 泽 88944313
一级调研员 侯 平 88981897
二级调研员 王 燕 88955870
副局长 朱 磊 88989966
副局长 李晓琳 8895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