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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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451)53627211 |
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28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道办事处位于南岗区中心地带,东起红军街、西至护军街、南临马家沟河、北至西大直街,行政面积1.9平方公里,共有街路30条。
花园街辖区人口33725人,有12400余户居民,流动人口450余人,辖5个社区、78个驻街单位,辖区内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著名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铁路分局、新世界百货商场、花园邨宾馆等单位。领新发展、实现新飞跃、构建和谐之区”奋斗目标,坚持服务民生、科学发展,围绕服务促经济,围绕经济抓环境,围绕环境创文明,围绕文明建社区,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倾力打造街道、社区两级一口式受理服务平台,全力推动花园街区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全国敬老模范先进社区、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生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巾帼文明健身队、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优秀基层党校、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省民政工作先进办事处、市先进党工委、市平安示范街道、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市级示范慈善超市、市级养老扩面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近百项。
一、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街道机关、派出所及所属企事业、社区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办事处中层干部推荐、竞争上岗等项工作的具体承办。
3、负责社区居委会书记的选拔、考核、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地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中心组学习。
5、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6、负责抓好人大、政协联络、工商、统战、老干部、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关工委、保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协调、督办和办事处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3、负责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
6、负责民情询访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9、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报表及宣传工作。
10、负责办事处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11、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
12、负责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在地统计工作。
1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
15、负责大项目建设。
16、负责防汛工作。
17、负责民营科技工作。
18、街办企业管理。
三、城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自管辖区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包灯饰亮化)责任制。
2、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3、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单位群众绿化、彩化、绿化费的收缴。
5、供热工作协调、排查工作。
6、辖区危房安全、督修工作、协助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摸底、维稳听证、拆迁信访稳控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能
负责民政、低保救济、低收入、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老龄、敬老优待证初审和发放、居家养老、民族宗教、地名、双拥、社区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医疗;红十字会工作;军队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织日常活动。
五、综治维稳办公室工作职责
1、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院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2、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3、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参与有关专项行动。
4、协调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措施。
5、统一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合理工作。
6、协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7、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
8、征兵任务的完成。
9、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工作。
六、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协助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鞭炮储存、零售店初审、备案、登记和检查。
4、安全信息上报。
5、做好适龄青年的征兵工作(宣传、报名、体检、政审等)。
6、兵役登记。
7、负责民兵工作。
8、国防教育。
9、国防潜力和三战潜力调查。
10、人防工程。
七、司法所工作职责
1、大力推进“依法治办”工作,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2、指导管理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民间纠纷,依法办事,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3、做好矛盾排查工作,防止民族纠纷的发生,促进各民族团结。
4、为辖区机关、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卡,不断增强居民法律意识.
5、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开展帮教活动.
邮编:150006
负责人: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