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珲春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3:00-16:30(秋冬季),8:30-12:0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 | 0433-7513987 |
地址: | 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政务服务中心11楼 邮政编码:133300 |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科)、矿业权管理科、党建工作办公室。
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吕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