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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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 | 0433-2908008 |
地址: |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19号 邮政编码:130000 |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州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市、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二、局长分工
金贵男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州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金 虎 副局长,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处工作。
李广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信息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
崔京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
崔贵新 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督察,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处(地理测绘信息处)、法规与执法监督处、监察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李春镐 四级调研员,协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发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工作。
姜 玲 四级调研员,协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京洙协调机关党委相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处(地理测绘信息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处、机关党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