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敦化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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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00-11:30 13:30-17:00,冬季:8:00-11:30 13:00-16:30。 |
电话: | 0433-6532145 |
地址: | 敦化市翰章乡翰章村东山组 |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辖区内的财政、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郑冬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韩雨汐
主要职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非公组织党建、村级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陈志军
主要职能: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李丽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鞠方利
主要职能: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宋利民
主要职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政办公室
负责人:贾俊丽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财政支出,保证政府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负责加强非税收入和票据使用管理;负责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涉农资金发放、监督与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扶贫与乡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李祥福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扶贫工作,健全扶贫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道路管护、维修、绿化、美化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