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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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镇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信息、文书、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非公组织党建、村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落实民族、民政、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政与经济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级预算的编制、预算收支业务核算、年终决算业务,编制财务报表、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服务。负责乡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和会计核算。负责涉农补贴及业务核算。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核算及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灾情管理职责。负责镇域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落实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统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扶贫与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负责开展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负责编制镇产业规划。负责乡村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宅审核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护、维修、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负责人:李光哲
三、二级机构
延吉市小营镇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参与“党群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综合治理” 四个工作平台建设;
(二)承担辖区内农业、畜牧业、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水利、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中心党务、会务、信息、文书、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参与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便民服务办公室。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为辖区内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和优抚帮扶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协调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业技术及农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信息咨询和政策法规宣传等服务工作,协助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负责为农作物苗情、墒情及灾情的调查和救助等工作提供服务;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畜牧兽医站。负责为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预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报告等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实施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和处理;负责为辖区内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等工作提供服务;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水利管理所。负责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管理,农村水利工程等工作提供服务;协调做好春灌、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自然资源站(林业站)。负责为辖区内土地资源管理、地籍地政管理等提供服务;负责宣传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技术,为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参与相关领域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学洙
通讯地址:延吉市天池路4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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