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市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负责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化信息应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审核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延吉”建设,协调重大问题。
(八)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大数据应用发展科。负责拟订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承担“数字延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全市各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负责全市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国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市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服务电话整合建设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公开指导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全市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管理、维护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营商环境建设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三、二级机构
(一)延吉市大数据中心
职责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 省、州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接“数字延吉”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工作,参与研究智慧城市、“互联网+”发展战略;负责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金天
通讯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电话:0433-8199006
办公时间:8:00-11:30 13:00-16:30
(二)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等工作。
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的人事、财务、文书、档案、保密、节能、安全、卫生、后勤保障、资产管理、设施维护、网络管理等。
2.督查科。负责中心党务、信访投诉、驻厅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业务协调、服务评价、数据统计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工作。
负责人:尹凤淑
通讯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电话:0433-8333304
办公时间:8: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