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司法局
一、延吉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
机构信息
地区: 延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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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8:00-16:30
电话: 0433-8332009
地址: 延吉市北山街道朝阳街183号
详细介绍

一、延吉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市级相关地方性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级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以及需要市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五)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六)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承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延吉市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装备财务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和信访、科技信息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合法性审查和纠正工作。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及以市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复议方面的配套制度。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工作。参加市政府信访工作的调处化解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担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起草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监督市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关于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科。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刑罚执行工作;拟定并指导实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刑罚执行工作发展规划;拟定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行政奖惩、刑罚执行及刑事奖惩工作;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七)帮教安置工作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帮教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拟订帮教安置工作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负责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机构设置、布局、规划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到社区戒毒(康复)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制度建立、流程制定和统筹安排工作等。 

    (八)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承办律师执业审查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政治处。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群团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建设及干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的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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