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教育局
一、主要职责 延吉市教育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教育改革与事业发展规划和...
机构信息
地区: 延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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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3- 2903905
地址: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邮政编码: 1330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延吉市教育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教育改革与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各类教育的教学工作,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的教学计划,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和教学设备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以及各行各业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评审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任免中小学校长;负责全市各类学校教师的管理和调配工作;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和编制部门预算;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直属学校教育经费的筹措、教育收费等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基建项目规划、投资、招标;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全面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廉洁治教措施;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设立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教育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工作;干部考察、考核、任用及培训工作;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
(二)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职业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测、检验、审核、认证、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教育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民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拟定发展规划并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学籍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民教育、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等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宣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推动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
(三)设立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课程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体育、卫生、文化等部门,指导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学德育教育、校外教育、劳动教育、特殊群体关爱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指导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和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工作。
(四)设立人事计财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人员编制的管理,负责教师的考核、管理、评优、聘用、人事调配、招聘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退休审核、报批等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承担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预算、决算、教育事业统计及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财政性各种教育专项经费;负责教育行业扶贫、学生资助、助学贷款、教育援助。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作动态、工作思路、措施和成效。对全市教育系统宣传报道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本地各主流媒体做好教育大事件、新成果的宣传。
(五)设立法制与安全科(学生营养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拟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治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和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查处违纪案件。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车和幼儿园接送幼儿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参与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负责拟定教育督导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监督学校餐饮管理;负责检查学生营养管理工作;负责餐饮安全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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