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乡村振兴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协调处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财政推进乡村振...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岭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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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8-7862277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永久东路50号 邮政编码:1315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协调处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筛选、确定、申报、审批、 下达和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帮扶工作。

(六)负责乡村振兴宣传信息上报和统计监测工作。

(七)组织并指导乡镇村组干部及脱贫人口的相关培训工作。

(八)做好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监测对象的精准识别、包保帮扶、精准退出等工作。

(十)协调各相关行业部门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各类督导、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

1.负责文字综合材料;

2.负责乡村振兴法规政策的调研和宣传工作;

3.负责乡村振兴培训及驻村帮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督导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协调科:

1.负责参与拟定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资金的使用;

2.负责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4.负责雨露计划工作、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考核、小额信贷工作。

督查考核科:

1.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2.负责对脱贫户相关的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对接、接待各级部门对长岭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工作的检查督督查整改汇报材料、总结材料的撰写工作。

党办:

负责党务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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