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一、长岭县政务服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数字化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
机构信息
地区: 长岭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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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8-7220505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963号   邮政编码:131500
详细介绍

一、长岭县政务服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数字化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

(二) 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和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只跑一次”等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出证”的政务服务模式,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负责有关许可决定的审核和撤销,负责行政审批履行中介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管理考核。组织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事务和人事等工作,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互联网建设维护和整体办公设施维修改造实行集中管理。指导乡镇、村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 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工作部门网站进行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开办整合、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牵头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监管,监督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县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县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在贯彻落实全省相关规定的同时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长岭”建设,承担“数字长岭”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七) 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资金扶持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中央和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全县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和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和管理大数据基金。

(八) 负责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九) 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部门好和乡镇软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政务服务局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运转工作。

1、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等会议和会务及日常接待活动组织安排,督察落实会议决议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

2、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和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拟订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局绩效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4、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监督指导和审计工作;

6、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 政务科。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数字化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

1、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负责有关许可决定的审核和撤销,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只跑一次”等工作的推进和深化。负责行政审批履行中介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管理考核;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对政务工作进行公开督导,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进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指导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

4、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5、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牵头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监管,监督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县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县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推进大数据管理与服务。指导数据共享,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落实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积极落实“数字吉林”建设相关任务,承担“数字长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数据管理应用,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县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全县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积极发展数据产业,负责全县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协调建立大数据基金。提升信息技术,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国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县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指导智慧城市建设,编制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指导乡镇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8、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营商环境督察,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察、督导和查处工作。组织营商环境考评,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指导、协调、监督乡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另设局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协调指导所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姓名:盛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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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大厅
松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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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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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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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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