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8-7281000 |
地址: | 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1111号 邮政编码:1315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乡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二)行使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供水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及规划、建设、审批、监督和管理。
(三)行使城乡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处罚权。
(四)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在城区内废品收购业违规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城乡管理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九)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近、中、远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城乡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及组织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业务培训;负责受理城乡管理案件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和处理。
(十二)负责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
(十三)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按标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城市改造工程及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负责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店面的整修、各类破墙开店(门)的审核和管理。
(十四)负责城乡建筑垃圾处理和运输等城乡管理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和行政处罚。
(十五)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商业性牌匾、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方面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区户外摆摊设点、亭棚等临时性设置进行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区道路的开挖、临时性占道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
(十六)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影响市容市貌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的审批和管理。
(十七)负责临时市场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参与大型市场的规划和设计,并负责有关的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监办检查、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印信管理、会务组织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党建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和妇联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与车辆管理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县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综合、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协助财务、审计、税务等部门抓好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行风建设。
(三)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负责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及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监督跨区域重大执法案件及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四)城市管理科
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综合、总结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本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理一般事件,做好指挥、协调、调度、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批办、转办、县长公开电话督办案件的反馈工作;负责接听群众举报的服务热线,做好投诉案件的登记、转办、协办、催办、督办工作。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孙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