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8-7222258 |
地址: | 长岭县长兴西路 邮政编码:1315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方法,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组织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开展审计调查。
(二)对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对地方国有金融(县本级)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八)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调控措施的建议。
(九)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统计、安全、信访、保密、新闻宣传、督查、财务、会务、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科拟订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行政事业与政策跟踪审计科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负责对县委、县政府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农业资源环境审计科负责对县级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水利等的部门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投资审计科对全县国家和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对县级涉及社会保障的部门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法制科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