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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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436-4260356 |
地址: | 通榆县开通镇育才路与繁荣北街交汇处 |
一、职责调整
根据《通榆县机构改革方案》、《<通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通榆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在2009年“三定”规定的基础上,作以下调整:
(一)增加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职责。
(二)将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归县审计局。
(三)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划归县农业农村局
(四)不再承担适宜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
二、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
(一)撤销财政监督检查科。
(二)撤销法制科,在人秘科加挂法制科牌子,划入法制科职责。增加制定财政信息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等行政职能。
(三)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对政府采购行为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行为进行处罚等工作。
(四)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就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相关部门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增加审批;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变更,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等职责。
(五)社保科增加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等职责。
(六)国库科增加对各执收部门和单位的收费工作的管理、监督和稽查职责;负责行政事业费票据和罚没票据的发放、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职责。
(七)经济建设科增加财政性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职责。
(八)企业科增加利用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责。
(九)预算科增加代县政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财税法规、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税收入计划;代表县政府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国税、地税征收缴库工作及执法执纪情况,严肃税收纪律,打击偷漏税行为,防止税款跑、冒、滴、漏等行政职能。
(十)乡财科增加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实施等职责。
调整后,县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即人秘科(法制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综合科、行财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粮食贸易科、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乡财科。另设机关党委。
负责人姓名:曾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