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436-4298010 |
地址: | 通榆县民主路1037号 |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视频会议的组织筹备等会务工作;指导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协调县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文稿,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
(三)组织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驻县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承担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和全县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五)协调督促县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六)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处理外事办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做好指导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县政府日常政务活动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视频会议等会务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日常上传下达、会议通知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楼内上访人员的协调接待处理工作。
(二)综合科。协调组织县政府工作部门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材料;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信息调研科。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各类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向省、市政府办公厅(室)报送日常政务信息;对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搞好催办、落实和反馈;对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驻县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和全县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五)建议提案督办科。协助县政府领导联系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督办工作,对政府工作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工作办理进行协调、指导、审核把关工作。
(六)外事科。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处理外事办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七)人事财务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
(八)文电科。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电的统一收发、登记、分办、传阅工作;负责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部分公文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机要文电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印信管理工作。
(九)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定;负责制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制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机关党总支。负责制定政府办党总支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党组织生活;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