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向阳街道办事处原为向阳乡,2005年撤向阳乡设立向阳街道办事处,位于东经122°53′,北纬45°19′,地处洮南市东部,驻地朝阳村,距市区9公里。东与二龙街道为邻,西与洮南市区毗连,南与黑水镇接壤,北与洮北区隔洮儿河相望。洮南至二龙公路和嫩丹高速公路从境内纵横通过。交通便利,通讯顺畅。
向阳街道办事处地处洮儿河畔,面积320平方千米。耕地以沙壤土为主。农作物主要品种为玉米、高粱等。经济作物主产葵花籽、辣椒、绿豆。洮儿河干流从凤凰山村门德屯旁边流过。
向阳街道办事处辖朝阳村(村书记为董良)、凤凰山村(村书记为宋志福)、玉成村(村书记为王振刚)、联合村(村书记为刘俊友)、金光村(村书记为孙长龙)、建业村(村书记为闫亮)、青松村(村书记为查彦禄)、文化村(村书记为岳俊勇)、新村村(村书记为王伟)、兴隆山村(村书记为佟宝云)、安乐村(村书记为王大伟)共11个村,56个生产社,36个自然屯,5878户,14347人。总面积24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1.6%。在册耕地3856公顷,册外耕地2700公顷。
向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职能保留了原向阳乡的设置,有正科级领导2人,为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副科级领导5人,为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和3名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1人。办事处能下设农经、农机、农科、林业、水利、国土、畜牧、计生、文化、民政、财政、司法、乡建、劳保和派出所等16个站办所。
二、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社、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乡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村屯(物业)等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居民(村民)开展综合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申请可当面申请,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申请。
办公地址:洮南市向阳乡朝阳村朝阳堡屯
单位负责人:史立东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6—6165315
传真号码:0436—6165315
邮政编码:137100
电子邮箱地址:ymlshh@163.com
四、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白城市委办公室、白城市政府办公室批复的《洮南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精神,为适应乡村振兴发展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乡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各项服务工作,
(二)协助机关负责“党群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四个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三)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社会民生事项服务,以及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农业(农机)技术示范、推广,农业(农机)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辖区畜禽疫病防治、监控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农产品、畜产品产质量安全监测及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机关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五)协助机关做好落实人社、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服务工作。
(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主要职责中,结合实际工作,将原乡镇10个站所(含原乡镇计划生育生育服务站)公益服务职责全部列入。同时,按照《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改革下放及新明确的公益服务事项全部列清。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政务服务工作站。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各项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维护和管理,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承担辖区内下放权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和企业项目代办等全口径统计,社会民生事项服务,以及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农业技术推广站。制订本乡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措施。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农村经济管理站。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审计,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评估。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相关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分析、汇总,包括固定观察点,农村记帐户,编制农村收益分配报表和资金使用表,为上级和各相关部门制定农村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惠农粮食补贴、“一事一议”、数字乡村等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动态分析及信息发布,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作用,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农机技术推广站。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本市农机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组织并实施制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指导全市农机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规划、预测等推广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提供农机技术、机具、信息服务,组织农机技术的专业培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收集报道、资料保密、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报送,报送数据、材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购机信息的公开、补贴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做好购机补贴对象资质审核、申请受理审批工作,做好购机情况的核查、统计、总结工作,做好对经销商、购机者的监督及购机补贴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五)畜牧兽医站。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六)林业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七)水利管理站。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行依法治水。监督拟定全向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全乡范围内水资源管理,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节水灌溉、抗旱打井、旱涝工程、农田水利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和农村供水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八)文化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承办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辅导和指导村文化室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文化个体户和民间艺人等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广播电视设备安全及村村通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整转播上级广播电视节目,积极开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乡镇广播自办节目。协助乡搞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九)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全乡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认真宣传国家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城乡劳动就业服务台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业务指导,开展就业、培训、维权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农村劳务资源调查,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层建设劳务基地,收集、整理和发布劳动用工信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适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输出工作,负责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帮助提高就业技能。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扶、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号、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二)计划生育服务站。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各村计生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人口统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统计初审录入计生奖特扶工作,做好两项制度工作。开展好计生协会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注:机构规格、编制数额符合相应条件,才能设置内设机构。在设置内设机构中,原则上不单独设综合行政事务类机构(如人事科)。街道可设置便民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街道建设保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最多4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编制结构:结合实际人员情况再核定。
四、领导职数
核定洮南市向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书记)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主任(书记)由街道副主任兼任;内设机构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乡村振兴发展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按照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开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公益服务职能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改革后,除国家和省明确政策规定外,原编制经费形式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原实行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维持不变,待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四)三十日内,按“三定”规定理顺名称和职责,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事宜。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洮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