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网上办事大厅)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为中共白城市委和白城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发区的各项工作,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社会管理职能,对区域内党务、经...
机构信息
地区: 洮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电话: 0436-3677231
地址: 白城市洮儿河路1号
详细介绍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为中共白城市委和白城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发区的各项工作,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社会管理职能,对区域内党务、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发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九)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二)维护区域内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使同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置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文字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传递及督查工作;负责接待、机关财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财政局
负责工业园区财政收入、管理、控制,管理区域内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监督和管理预算单位行政经费及区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实施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培训企业财务人员,指导企业财务工作;负责管委会主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工作。
(三)招商局
负责拟订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和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作。
(四)建设局
依据白城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区域内的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及违法案件的查处、房屋产权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屋拆迁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建设类行政收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备案书》、《房屋产权证》。
(五)经济发展局
负责工业园区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运行调节分析、综合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及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审核、审批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梁子军同志主持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
夏赫同志协助书记(主任)分管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街道办事处、督查中心、信访办、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园区公安分局、园区司法分局、园区法庭。
徐海军同志协助书记(主任)分管招商局、建设局(征收办)、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局、泽园公司;联系园区自然资源分局、园区城管大队。
闫阔同志协助书记(主任)分管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联系园区消防大队、园区税务局、园区市监分局、洮北区生态环境分局。
 直属事业单位:1个
白城工业园区政务中心:
一、负责政务中心各项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的拟定和实施。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组织、督促并联审批事项。
三、负责政务中心各派驻部门行政审批及其他业务办理的协调与监督。
四、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受理相关业务的投诉、交办、催办和督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洮儿河路1号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负责人:孙卫东
办公电话:0436-368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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