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约谈暂行办法、推行厅局长“直通车”制度暂行办法和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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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约谈暂行办法、推行厅局长“直通车”制度暂行办法和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4号)要求,推进落实县委全会精神特别是“十大振兴行动计划”以及《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县政府决定建立五个重点工作落实机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包保机制
(一)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
(二)县级领导包保重点工业企业。
(三)县政府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重点产业进行包保。
(四)县政府领导包保乡镇。
以上工作任务具体参照《中共通化县委 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重点工作包保清单的通知》(通县发〔2020〕9号)。
(五)县政府领导包保高质量发展(具体参照《通化县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试行)》)。
上述5项包保工作均实施月调度制,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二、调度机制
县政府决定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研究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一)经济运行,做到“六个一”,即:每月一盘点,掌握情况、科学预判;每月一清单,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每月一会商,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及时做出部署;每月一通报,通报经济运行情况;每季一约谈,对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乡镇(开发区)进行约谈;每季一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二)重点工作,每月调度一次,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任务、需要年内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工作、年内接受督查检查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有序开展,由各牵头部门提出,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调度,并于每月2日形成进展清单、问题清单,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持续跟踪。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每月调度一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月底前将进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并于次月2日形成进展清单、问题清单,报送县政府有关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持续跟踪。
(四)部门工作,每月书面调度一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六张清单”(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清单、当月重点工作安排清单、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清单、招商引资清单、项目建设清单、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清单),分送各部门,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并于每月4日汇编成册,报送县政府领导。
三、会商机制
会商以专题会、联席会、办公会等形式组织,会商结论以专题纪要、备忘录形式确定,按责任分工组织实施。
(一)部门牵头会商,需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由牵头部门提出问题清单,并组织相关单位会商解决。
(二)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会商,由牵头部门提出问题清单,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共同会商解决。
(三)县政府牵头会商,由各位副县长提出问题清单,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由县长组织相关副县长和部门会商解决。
(四)承接省厅局长“直通车”制度暂行办法,“面对面”会商。
四、督查机制
(一)县政府各部门要于5月15日前完成重点工作手册制定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政策要点和各类图表清单,特别是要围绕三大攻坚战、“十大行动”、重点产业、营商环境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制定工作手册,做到一册在手,随用随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发挥“互联网+督查”平台作用,做到及时提醒、督促、督办重点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工作督查机制流程,按时填报内容,确保随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序时进度,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制定印发督查通报、督查专报,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分送有关乡镇(开发区)和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五、考核机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2020年的“十大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突出重点工作比重,完善《2020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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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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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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