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相关政策...
机构信息
地区: 东辽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08:30——11:3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08:30——11:3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7-5108073
地址: 东辽县文体活动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366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的融合发展。组织实施行业领域相关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指导重要文化、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协调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统筹全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市场,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监管,依法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监管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生产、传输、监测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县从事演艺、体育活动的民办机构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开发、重大促销活动。

(十)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和专业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协助省、市体育局承办在我县举办的省、市性体育竞赛,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和筹备并配合有关方面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审查和授予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辽源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源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