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法制
建设,承担本级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
法性审核及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和宗教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培养乡村实用人才、引导返乡人才创业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体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护稳定、国防动员、“多网合一”等平安建设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制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安全等工作。具体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人社、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和辖区内的工作统筹开展。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的宣传、预防、处置、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筹抓好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
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规划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市政建设、乡村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具体负责乡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兴旺等工作。承担开展财政预算决算、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管理国有或集体资产,协调落实区域内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第六条 镇党委、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梨树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梨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20年4月 26 日起施行。
二、设置机构和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 付景新
党建工作办公室 刘海龙
平安建设办公室 赵红叶
社会事务办公室 付景新
农业农村办公室 邵士波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赵红叶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杨小勇
经济发展办公室 许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