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永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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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2—64239344 |
地址: | 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 邮编:132200 |
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办理利用外资项目。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安排意见,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强县建设的宏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拟订并协调全县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县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