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永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2-64235098 |
地址: | 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768号 邮编:132200 |
永吉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险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2.医疗保险科(加挂基金监管科牌子)
职能:组织起草我县医疗保障有关规定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行为。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按职责分工承担深化医改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准入、收费标准、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等政策。
(五)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