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司法局
蛟河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蛟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
机构信息
地区: 蛟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五一假期后下午办公时间:13:00-17:00)
电话: 0432-67250901
地址: 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59-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132500
详细介绍
蛟河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蛟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监察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警车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报送工作,需要由市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落实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落实上级部门面向社会征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落实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落实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落实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法治宣传。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工科
(三)法制科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社区戒毒(康复)管理科)
  负责人:武堂君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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