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蛟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
电话: | 0432-67009009 |
地址: | 蛟河市红叶大街79号, 邮政编码:132500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基层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编制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和协调全市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地方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二)中医药管理科(规划信息科)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监督科)
(四)基层卫生健康科(扶贫工作办公室)
(五)医政医管科(科技教育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服务科
(七)财务审计科
(八)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