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蛟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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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6:30 |
电话: | 0432-67250955 |
地址: | 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5号 邮政编码:132500 |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拟订落实考核标准。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三)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全市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五)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六)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扩、改建项目,核发许可证等。依法组织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依法规划审批道路、桥梁、地上(地下)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十)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十一)起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地方性法律、法规。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落实省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上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财务科)
(二)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监督科)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所有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五)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科)
(六)法规监察科(信访科)
负责人:孙鸿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