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机关事务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公务接待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负责规定级别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会议保障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编制总量控制;协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市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处置;负责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调配和维修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本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服务。
(五)负责本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属地街道加强有关本级机关驻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六)负责规定范围内经费预算和管理。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财务科
(三)接待科
(四)车辆科
(五)后勤科
负责人:孟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