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开展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受理全市社会保险业务信访案件,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咨询;
7.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及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档案信息化建设;
8.负责贯彻国家、省、市以及相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和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9.负责全市社保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10.负责推动市社保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领导分工
局 长:明君
负责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周月红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社会保险稽核科、财务管理科、信息档案科、审计内控科。
副局长:张宁
分管综合计划管理科、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