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主要职责 (一)为辖区内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技能培训,农业机械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及为农民提供配方施肥用肥指导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牧...
机构信息
地区: 磐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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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2-65712422 传真号码:0432-65713935
地址: 磐石市明城镇明城大街明城镇人民政府2楼 邮政编码:132301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为辖区内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技能培训,农业机械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及为农民提供配方施肥用肥指导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牧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保障,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畜牧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和应用,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
    (三)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服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体系建设、农业政策性保险合作,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工作、农村经济统计与分析工作、农村经济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三到户”和流转指导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集体和私有林业资源管理、组织集体和个人开展林业生产、林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服务、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水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辖区内水生动植物防疫、疫病防控等涉水事务。

    (七)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为村(社区)公用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用地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开展本辖区土地资源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工作。
    (八)开展辖区内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劳动力资源普查统计等工作,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务。
    (九)组织开展本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辖区人口统计、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特色文体活动,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大众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指导农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文化小广场开展活动、管理农村健身设施和器材、保护民间和民族文化遗产等工作。
    (十一)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为军队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负责辖区内突发性动植物、农作物病虫害,重大动物疫病、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服务工作。负责灾情核查统计和配合灾民救助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改善辖区内村庄整洁,村容村貌提升等农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检查村屯日常保洁、垃圾转运、绿化美化、河道环境治理等工作。

    (十四)做好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等技术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

    (十六)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磐石市明城镇综合服务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单位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务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 水利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水利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供水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开展养殖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病害监测工作。做好“防讯抗旱”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水利技术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四)林业服务站: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林业科学技术。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服务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集体和私有人工林保护工作。开展清收还林补植补造、村屯绿化造林、林业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林权纠纷调解工作。

    (五)自然资源站: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调查、变更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测绘发展、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协助做好城镇土地、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交易、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六)畜牧服务站:负责域内畜牧业产业发展,做好畜牧兽医相关情况普查上报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牧业养殖保险宣传活动,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负责做好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报告、消毒灭源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七) 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控制技术示范和标准化安全生产。承担产地农产品快速取样送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辖区农业机械进行农用作业;进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工作。做好农业农机技术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八)农经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村级财务统计、审计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好村屯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以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开展农村经济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指导辖区内的土地流转工作,承担土地承包、耕地、荒山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宣传服务。负责农村宅基地“三到户”和流转指导工作。
    (九)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优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胎、二胎、独生子女证登记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卫生健康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就业创业、帮扶援助、典型培树、志愿服务、走访慰问、信访维稳、信息采集、受理申请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优待抚恤工作。
    (十一)文化服务站:组织实施全镇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文体设施建设、维护工作。开展村屯文旅体团队的建设工作,组织文体队伍开展活动;发展辖区内的文化娱乐事业。协调管理域内广播电影电视覆盖和发展情况负责全镇文旅体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督、文旅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巡查。开展文物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周佩君

    电子邮箱地址:PSMCZRM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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