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林市昌邑区体育局牌子。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
机构信息
地区: 昌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2-62436762
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9号
详细介绍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林市昌邑区体育局牌子。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研究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规划的实施。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实施区级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指导乡镇、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物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指导文物事业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  

(十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负责人 刘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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